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經合會成立時程 兩岸攻防


旺報【記者陳秀蘭/台北報導】



兩岸對兩岸經合會成立時程,出現攻防!國台辦主任王毅昨天再催促兩岸盡速協商成立兩岸經合會,不過,據透露,我方對成立經合會成立時程,並不急。我方認兩岸投資保障協議,可先由海基會及海協會接手協商,至於貨品貿易協定及服務業貿易協定的協商,由兩岸經合會接手談判。由於依據ECFA協議,只需在生效後6個月內,即明年3月前,啟動協商即可,因此,兩岸經合會成立時程,雙方不同調。

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就表示,兩岸經合會成立的任務是執行ECFA及後續協商,依據ECFA協議,後續有貨品貿易協定、服務業易協定、兩岸投保協定定及爭端解決機制4項協議要協商。在經合會未成立前,投保協定,海基會及海協會已接手協商,後續貨品貿易協商及服務業貿易協商,會由經合會負責協商。

江丙坤說,未來經合會是非常態性機構,組織、成員,俟雙方協商議題需要成立。外傳大陸希望兩岸經合會是一個常態性機構,與我方主張非常態性機構不同,是經合會延後設立主因。不過,江丙坤鄭重否認。他說,兩岸經合會,雙方沒有太大歧見,只是雙方還未展開協商,至於是不是次長級,也需等協商後才能確定。但他強調「經合會設立問題,很簡單」,只要雙方在後續貨品貿易及服務業貿易展開協商前,完成設立也來得及。

經濟部昨天也表示,兩岸ECFA已經生效,根據協議,明年1月1日可望啟動貨品貿易早期收穫清單,展開降稅。但納入早收清單的服務業,傾向採分項方式開放,不是一次開放。

國貿局長黃志鵬說,服務業諮商所談判訂出來的早收開放清單,沒有講說什麼時候開放,但因服務業開放。涉及法令規定改,大概10月可以準備完成。

文章來源: 旺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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